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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綜所稅》問答/遭企業虛報薪資 備證據提出檢舉

 

主旨: 

東山區吳先生問:最近接到國稅局寄來的綜合所得稅繳款書,發現被不認識的公司虛報薪資,該怎麼處理? 

說明:

一、南區國稅局新營分局答覆:發現被虛報薪資時,可以提出對自己有利的證明,例如這段期間在學、服役、或出國等,向寄發稅單的國稅局提出檢舉。

二、國稅局接獲檢舉後會展開調查,若查核結果判定確實被公司虛報,就會對虛報薪資費用的公司補稅處罰,同時註銷吳先生的薪資所得;若調查結果無法判定吳先生確實被虛報薪資,國稅局會通知吳先生直接向地方法院檢察署檢舉,並將檢察署收件證影印本併同檢舉書狀副本送交國稅局列管,在司法機關判決未確定前,吳先生可以暫緩繳納稅款,等判決確定後,再依判決結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