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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綜所稅》62 億元 第二批退稅 月底入帳

主旨: 

總金額62億餘元的退稅來了。

說明:

一、財政部所屬各地區國稅局將在1030日同步辦理103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第二批退稅,全國有35萬餘戶可領回共計62億餘元退稅,平均每件退稅額是1.77萬元。

二、103年度綜所稅是在今(2015)年5月申報,退稅案件分為三批退還,首批退稅已在7月間全數退還,明(2016)年12月間將執行第三批退稅作業。

三、財政部指出,此次退還的是第二批退稅,退稅對象為今年511日前「非」向戶籍所在地分局、稽徵所及512日至61日申報的以下三種案件:第一種是稅額試算服務退稅案件以書面回復確認者;第二種是採二維條碼方式申報者,第三種是採人工方式申報者。

四、財政部指出,選擇「存款帳戶劃撥退稅」是最安全且快速的方式,退稅款1030日即可直接撥入納稅人指定的存款帳戶。

五、未指定退稅帳戶時,國稅局會寄發退稅憑單,退稅人需持憑單至金融機構辦理託收或提兌。

六、以台北國稅局為例, 其所轄第二批退稅達6萬餘件,退稅金額為17億餘元,其中有9%的退稅民眾仍未選擇採用直接劃撥退稅。

提醒:

一、財政部提醒,符合退稅條件者如已指定退稅帳戶,應注意稅款入帳的情形。未指定退稅帳戶者,國稅局將會寄發退稅憑單,受領退稅人應在憑單指定期內兌領退稅。

二、為了縮短納稅人領取退稅款的時間,財政部建議,納稅人可提供存款帳戶向稽徵機關辦理轉帳退稅,除了退稅款可早日入帳外,也不必擔心退稅憑單遺失、忘記兌領或遭郵寄招領情事,更可免去往返金融機構提兌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