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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健保》106年1月1日起,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率調高0.5%,保險費按被保險人當月投保薪資10.5%(含就保1%)

 

主旨: 

一、10611日起,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率調整為10.5%。但是,自就業保險法施行之日起,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率按被保險人當月投保薪資調降1%,所以,106年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率按被保險人當月投保薪資9.5%計算。

二、另外,基本工資自明(106)年11日起從20,008元調整為21,009元,勞動部表示,「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將援例配合基本工資調整同步修正施行。

三、依目前擬訂之修正草案,新修正之投保薪資分級表第1級月投保薪資金額修正為21,009元,原分級表第220,100元及第321,000元刪除,第421,900元遞移為第2級,餘級次均遞移。21,900元以上維持原級距及金額,最高1級仍為45,800元,修正後分級表計18級。

四、職業訓練機構受訓者、部分工時勞工及庇護性就業身心障礙被保險人之薪資報酬未達基本工資者,月投保薪資增列原分級表第120,008元,餘等級及月投保薪資下限均維持原規定未變動。新修正之分級表俟行政院核定後,勞保局將據以辦理相關調整投保薪資事項。

說明:

一、勞保局說明,為即時通知並方便投保單位正確計收明年度應繳之保險費,勞保局預計於10510月份保險費繳款單(11月底寄發)通知所有勞保投保單位,請投保單位自10611日起以新費率計收保險費。

二、並將106年度適用之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保險費分擔金額表置放於勞保局全球資訊網首頁「其他便民服務」之「投保薪資分級表」、「保險費分擔表」專區,投保單位及被保險人可上網查閱、下載,亦可至該網站首頁「網路快速服務」之「保險費/給付金額試算」專區試算應分擔之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