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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 知》入境攜物品逾二萬元 要申報

主旨: 

入境攜物品逾二萬元 要申報。

說明:

一、出國血拚名牌包或精品入境,即使是自用價值超過二萬元就要課稅。海關表示,攜帶總價值超過二萬元的自用物品入境,就要經由紅線(應申報)檯查驗,繳完稅後通關。國外買精品比較便宜又可退稅,通常入境繳稅後,還是比在台灣買便宜。

二、海關表示,一般民眾免稅額是二萬元,但若明顯有帶貨營利行為,或經常出境且有違規漏稅紀錄的人,免稅額需折半按一萬元計算。 所謂「經常出入境」,財政部表示,是卅日內入出境二次以上,或半年內入出境六次以上者。

案例:

一、海關舉例,若在國外買一個五萬元的名牌包,扣除二萬免稅額後剩三萬元,必須繳稅。名牌包稅率為百分之六點六,三萬元則要繳關稅一九八元。三萬元加上關稅後,還要再繳百分之五的營業稅共一五九九元。因此,關稅及營業稅總計要繳稅三五七九元。

二、資深領隊出,以巴黎為例,在當地買包通常是台灣七折或七五折的價格,退完稅後,可能只有六折到六五折,「當然大家都想買」。但若入境要加稅,就沒那麼好康了。

三、資深領隊說,買名牌精品不建議放在行李箱托運回台,以免托運過程中,行李或行李中的精品莫名其妙不見了,而航空公司每件行李最多只賠四百美元。至於入境時,不要身上背一大堆包包,通常背一件大包海關不會抓,這時可以「大的塞小的」,衣服、鞋子就穿在身上,只要最外面的吊牌記得剪掉、不要太招搖,通常都沒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