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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 保》行政院衛生署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投保金額分級表」,並自102年7月1日起生效!!

 

一、因應基本工資調整,行政院衛生署102年6月11日衛署健保字第1020071622號令公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投保金額分級表」,並自102年7月1日起生效。

 

二、貴單位所屬被保險人之投保金額未達「全民健康保險投保金額分級表」第1級(19,047元)者,本局將依規定逕予自102年7月1日起調整為19,047元,不另函通知。

 

三、另 貴單位給付所屬被保險人月薪資所得總額,如未逾19,047元,惟因分級表尚未修正前自行申報或經本局逕行調整為19,200元者,於102年6月30日前填具『全民健康保險投保金額調整表』申報調降為19,047元者,自102年7月1日生效,未於102年6月底前申報調整者,其調整均自申報的次月1日生效。

 

四、本次配合前揭分級表修正, 貴單位申報被保險人投保金額由19,200元調降為19,047元者,得免附薪資明細等相關證明文件。